中国知识产权律师年度报告(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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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新法观察

一、《著作权法》

立法/修订主要内容:

1.增加惩罚性赔偿制度,法定赔偿上限提高到500万元,明确法定赔偿数额下限为500元

2.规定视听作品,将类电作品改为视听作品

3.对广播权进行合理扩张

4.修改作品定义,作品客体类型开放

5.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明确

6.规定演员职务表演权利归属

7.明确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

律师评析:“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而是法学研究的对象;法律不应受裁判,而应是裁判的准则。”法律的修改并非追求所有人的满意,追求所有人的满意事实上也做不到。法律仅仅是平衡各方利益,著作权法在这一点上表现得尤为突出,著作权案件背后反映的其实是利益之争,是产业之争。当下著作权法修改十年磨一剑,这把剑已经成品,如何解释条文是所有著作权应用者的首要学习任务,在解释中应用,在应用中完善。相信随着知识产权共同体的不懈努力,对著作权法核心概念、核心法条、核心条款会有逐步共识的理解,在解释中推进著作权法理论和实践水平的提升。

二、 《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

立法/修订主要内容:2020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旨在通过明确法律适用规则,倡导诚信诉讼,遏制著作权侵权行为。《意见》要求,通过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切实加强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著作权保护,充分发挥著作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强调,要依法加强创作者权益保护,统筹兼顾传播者和社会公众利益,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依法处理好鼓励新兴产业发展与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关系,协调好激励创作和保障人民文化权益之间的关系,发挥好权利受让人和被许可人在促进作品传播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促进智力成果的创作和传播,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

《意见》指出,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着力缩短涉及著作权领域类型化案件审理周期。完善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允许当事人通过区块链等方式保存、固定和提交证据,有效解决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行为保全、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请求,综合运用多种民事责任方式,使权利人在民事案件中得到更加全面充分的救济。

此外,《意见》还对全面适用署名推定规则、妥善审理新类型案件、销毁侵权复制品及材料和工具、充分弥补权利人损失、准确认定侵权故意以及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律师评析:著作权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加强著作权保护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作用。而在法院的审判实践中,近年来著作权纠纷的数量大、增长速度快、典型争议性的新问题多,出台《意见》正是为了回应技术发展对著作权保护实践的需求,对于审判实践中相关问题的处理具有较为显著的指导意义,也为律师开展相关业务提供了指引。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十八件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的决定》

立法/修订主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十八件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23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衔接《民法典》生效实施的配套动作,最高人民法院对现有的知识产权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修订,其中涉及若干著作权相关的司法解释,特别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相应修改,以适用新的司法实践的需要。

……


作者简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知产委”)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下设的22个专业委员会之一,成立于1996年11月。知产委活动宗旨是,适应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对律师提出的专业化和国际化要求,造就一支知识产权专业律师队伍,发挥律师在知识产权业务领域的作用。近年来,在司法部和全国律协的领导下,知产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拓展律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


内容简介:

本书通过知识产权律师的视角,从著作权、商标、反不正当竞争法、地理标志、专利、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以及商用化八个板块展开,全面汇总2020年度知识产权各个领域的*新发展。全书各板块以新法观察、典型案例、和重点关注的体例展开,也对重点议题进行理论探索。


目录:

第1章 著作权

新法观察 / 002

一、《著作权法》 / 002

二、 《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 / 003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十八件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的决定》 / 004

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的意见》 / 005

五、 《刑法修正案(十一)》 / 005

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006

典型案例 / 008

一、上海翡翠东方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 008

二、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2016欧洲杯盗播侵权案 / 009

三、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对D站侵犯著作权提起公诉 / 011

四、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再审 / 012

五、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与广州点云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涉5G云游戏首案) / 015

六、高阳等与金色视族(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追气球的熊孩子》著作权纠纷案) / 017

七、《华清浴妃图》苏绣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 019

八、“乐高”玩具刑事案 / 022

九、北京畅游时代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州游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 023

十、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箫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 024

重点关注 / 026

一、《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 / 026

二、最高法印发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 / 027

三、《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 / 027

四、“剑网2020”专项行动启动 / 028

五、 2020年中国版权金奖颁发 / 028

六、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设立 / 029

七、国家版权局下发著作权行政执法证据审查和认定的通知 / 029

八、抄袭指控层出不穷的现状思考 / 030

九、《传奇》游戏的“龙争虎斗” / 030

十、 2020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举办 / 030

第2章 商 标

新法观察 / 034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 034

典型案例 / 034

一、“MIKA米家”商标反向混淆能否按被告获利主张索赔案 / 034

二、马顺仙与玫琳凯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038

三、景田(深圳)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百岁山净水设备有限公司“百岁山”商标侵权案 / 041

四、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与深圳金八马生活用纸有限公司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 043

五、北京好车无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 047

六、广东哈士奇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木星工业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 050

七、上海燊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茶里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 054

八、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与临朐县老百姓大药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056

九、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恒峰投资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 059

十、最高人民检察院就侵犯“世界经理人”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案 / 061

第3章 反不正当竞争

新法观察 / 068

一、《民法典》颁布,知识产权侵权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 / 068

二、国务院通过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 069

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旨在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 / 069

四、深圳特区修订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推出多项知识产权保护创新 / 070

五、上海市颁布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细化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的规定 / 070

典型案例 / 072

一、腾讯公司与深圳微源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商圈(深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侯团增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072

二、欧宝电气(深圳)有限公司与广东施富电气实业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 074

三、江苏苏萨食品有限公司与南方果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078

四、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杭州追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080

五、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飞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 083

六、北京百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086

七、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与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等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及虚假宣传案 / 089

八、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平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092

九、广州商讯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与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094

十、重庆腾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李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097

重点关注 / 100

一、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情况 / 100

二、国务院批准建立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 101

三、瑞幸咖啡虚假宣传遭重罚 / 103

四、阿里巴巴“二选一”涉嫌垄断行为被立案调查 / 105

五、广东小天才诉深圳市小天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107

六、 OPPO手机锁屏弹窗干扰获诉前禁令 / 109

七、蚂蚁金服诉企查查商业诋毁案 / 111

八、游戏主播跳槽,法院判赔八千万 / 113

九、名模微博商业诋毁,一审判赔500万 / 115

十、美团停用支付宝引争议 / 117

第4章 地理标志

我国现行三种地理标志制度比较与运用 / 122

地理标志保护——国外篇 / 148

地理标志的管理 / 174

加强地理标志立法,完善地理标志保护 / 193

第5章 专 利

新法观察 / 208

《专利法》完成第四次修改 / 208

典型案例 / 212

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与康文森无限许可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案 / 212

二、苏州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裕昇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 / 215

三、中隧桥案:最高院撤销未正确采取保全措施的原审判决,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依申请证据保全的使用规则 / 219

四、最高人民法院首例“反向行为保全”裁定:立即恢复电商平台链接行为保全案 / 221

五、无锡富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泰源机器制造有限公司、苏州吉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 224

六、王某、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署名权纠纷、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 226

七、深圳市金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丛运动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228

八、大疆诉飞米等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全国首例“先行判决+临时禁令”专利裁判 / 230

九、苏州云白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泰高烟囱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 232

十、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一三共株式会社专利行政管理(专利)再审行政诉讼案 / 234

重点关注 / 236

一、抗疫专利获加快审查 / 236

二、 IPO专利狙击之路 / 239

三、知识产权证券化,国知局表示2021年6月底全面取消专利申请资助,坚决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 241

四、武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放金额首次破10亿元 / 244

五、“BURBERRY”诉“BANEBERRY”案获行为禁令 / 246

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对恶意侵权、长时间持续侵权、商标侵权等行为,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 248

七、知识产权证券化中国加强外资企业在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 250

八、海外企业重视中国专利行政保护 / 252

九、全球互诉大战开启:爱立信与三星交叉许可纠纷愈演愈烈 / 255

十、 最高人民法院:北京红牛不享有红牛系列商标所有者合法权益 / 258

第6章 商业秘密

新法观察 / 262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262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263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 264

典型案例 / 264

一、姜某某、王某某、郁某、李某某、吴某、张某某侵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商业秘密刑事案 / 264

二、从兴技术有限公司诉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及十二名自然人被告侵犯技术秘密纠纷案 / 267

三、珠海仟游科技有限公司、珠海鹏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徐昊、肖鑫、深圳策略一二三网络有限公司、上海南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技术秘密纠纷案 / 269

四、无锡迪普勒斯机械有限公司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案 / 274

五、江苏一番食品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 275

六、西安市宏卓机器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诉西安天鹰防务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 276

七、深圳市原飞航物流有限公司诉迅邮(上海)物流有限公司、黄芬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 278

八、西安航天华威化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诉扬州永锋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 282

九、深圳花儿绽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浙江盘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盘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 285

十、 VMI荷兰公司(VMIHOLLANDB.V.)诉萨驰华辰机械(苏州)有限公司、萨驰机械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 287

重点关注 / 288

一、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288

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2020年)》 / 290

三、中国专利保护协会成立商业秘密专业委员会 / 291

四、全国首个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与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发布 / 292

五、广东首个商业秘密保护基地揭牌 / 294

六、商业秘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历经21年迎来终审判决 / 294

七、跳槽员工与新公司共同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 295

八、上市公司高管翻墙偷拍同行厂房,存在侵权风险 / 297

九、义乌某电子商务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 298

十、鄞州公安破获涉案价值达2.47亿余元侵犯商业秘密大案 / 299

第7章 植物新品种

新法观察 / 302

一、《民法典》颁布施行,植物新品种保护进入法典时代 / 302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新修正引入惩罚性赔偿规范,法定赔偿上限跨入百万俱乐部 / 303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最新修正,增加和修改人民法院受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的种类,内容更加明确具体 / 304

典型案例 / 305

一、蔡新光诉广州市润平商业有限公司侵害柚子“三红蜜柚”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 305

二、安徽禾泉种业有限公司诉江苏丰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乐利农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水稻“常糯1号”植物新品种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308

三、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寿县向东汽车电器修理部侵害小麦“郑麦9023”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 310

四、青海民族大学诉青海金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侵害蕨麻“青海蕨麻1号”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 313

五、河南省金囤种业有限公司诉河北绿丰种业有限公司小麦“农大5181”植物新品种合同纠纷案 / 315

六、张有全、张民阁诉沛县胡寨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凤杰门市部、江苏沛星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水稻“临稻16”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 318

七、四川陶然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丰橙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案 / 321

八、四川绿丹至诚种业有限公司、泸州泰丰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 324

九、河北兆育种业有限公司诉戴元民、睢宁县桃园镇朱美红农资门市侵害玉米“蠡玉88”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 328

十、江苏苏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淮海农场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 331

重点关注 / 337

一、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2020年度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对加强种业市场监管提出具体要求和重点监管内容 / 337

二、 2020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线上论坛成功召开 / 338

三、中国种子协会与美国种子贸易协会召开线上工作会 / 339

四、中欧植物新品种权实施与维权国际研讨会线上胜利召开 / 340

五、中国种子协会成功举办“2020现代种业企业法律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班” / 341

六、国际植物遗传自由合作研讨会在三亚市胜利召开 / 343

七、 2020年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研讨会在山东寿光成功举行 / 344

八、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 / 345

九、海南省即将出台《海南自贸港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办法》 / 346

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发展中心举办2020年全国林草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培训班 / 348

第8章 商用化

知识产权商业化热点问题观察 / 352

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判定的实操之道 /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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