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办案指南(2020年第12辑 总第25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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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名称:公检法办案指南(2020年第12辑 总第25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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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
  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就实施开放许可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将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六条,将第二款修改为:“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被控侵权人也可以主动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二十、将第六十三条改为第六十八条,修改为:“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一、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六十九条,修改为:“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
  “(二)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三)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
  “(五)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可以采取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措施。
  “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两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二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
  “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侵犯其同一专利权的案件可以合并处理;对跨区域侵犯其同一专利权的案件可以请求上级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二十三、将第六十五条改为第七十一条,修改为:“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内容简介:
  《公检法办案指南(2020年第12辑 总第252辑)》主要收录了近期新颁布的与公检法机关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工作指导性文件,同时邀请有关司法解释的起草者和制定者对文件的理解和适用问题加以解读;书稿还收录了对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评析的实务文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同时还收录了新的法制动态。
  《公检法办案指南(2020年第12辑 总第252辑)》是公检法机关执法办案的重要指导书,是汇集新法律文件、解答实务问题、分析经典案例、了解法治前沿信息的窗口和平台,对于提高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目录:
【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的决定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55号公布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61号公布 自2020年10月18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20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2号公布施行)

【司法解释及其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20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5次会议
通过2020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公布 自2020年11月18日起施行 法释[2020]12号)
切实解决知识产权权利人诉讼“举证难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就《关于知识产权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答记者问
《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部门规章及其理解与适用】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2020年11月17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46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司法部负责同志就《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答记者问

【工作指导性文件及其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
案件的指导意见
(2020年9月10日 法发[2020] 32号印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
力度的意见
(2020年9月14日 法发[2020] 33号)
……
【办案实务研究】
【典型疑难案例评析】
【法制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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